关于开展中国人民大学设备家具类资产实盘工作的通知

2021-06-30 来源:

关于开展中国人民大学设备家具类资产实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根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指南》(试行)(2020年3月10日实施)、《中国人民大学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2020-2021学年校政字34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设备家具类资产管理,现启动我校设备家具类资产实盘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资产实盘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本次实盘主要目的是全面检查核实学校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并及时发现问题、查明原因、解决问题。

通过资产实盘,摸清“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我校资产合理配置,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完善我校资产基础数据库,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推进我校资产内控管理工作体系的建立。因此,全校各单位要从思想上切实加强对资产实盘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按时保质完成工作。

二、实盘范围和实施方案

实盘范围为全校各二级单位截止2020年12月31日前登记入账的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及装具、无形资产等。学校二级独立核算单位、独立法人、企业等使用学校拨款资金购置并在学校入账的资产也包含在此次盘点范围之内。

此次资产盘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参见附件《中国人民大学设备家具类资产实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为工作方案)。

三、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工作阶段(2021年7月12日-7月25日)

各单位根据学校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实盘前期准备工作,制定本单位实盘方案进行本单位工作部署;

(二)资产实物盘点阶段(2021年7月26日至9月30日)

各二级单位根据第一阶段制定的工作方案开展资产的实物盘点工作,并按要求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实盘结果和报告的报送工作

(三)抽查复核阶段(2021年10月12日至11月15日)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对各单位盘点结果进行审核并进行实物抽查复核。

(四)实盘工作汇总阶段(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10日)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根据各单位最终盘点结果形成我校资产盘点整体报告以及相关汇总数据。

四、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崇德东楼1003

联系方式:62514818

联系人:葛老师,李老师,徐老师


附件:

1、《中国人民大学设备家具类资产实盘工作方案》

2、《中国人民大学设备家具类资产盘点操作指南》

3、《中国人民大学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报损报失申请表》

4、《二级单位实盘工作报告样式》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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