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4 来源:
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根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指南》(试行)(2020年3月10日实施)、《中国人民大学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管理办法》(2022-2023学年校政字63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国人民大学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实盘管理办法》(2020-2021学年校政字34号)工作要求,为提升我校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管理能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启动我校2023年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实物盘点(以下简称“实盘”)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资产实盘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本次实盘主要目的是全面检查核实学校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并及时发现问题、查明原因、解决问题,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安全、有序。通过资产实盘,摸清“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促进我校资产合理配置,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完善我校资产基础数据库,盘活存量资产,为提高资产利用率提供现实依据;有利于全面推进我校资产内控管理工作体系的建立。因此,全校各单位要从思想上切实加强对资产实盘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
二、实盘范围和实施方案
实盘范围为校内各二级单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入账的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主要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及装具、无形资产等。学校二级独立核算单位、独立法人、企业等使用学校拨款资金购置并在学校入账的资产也包含在此次盘点范围之内。具体方案详见《中国人民大学设备家具类资产实盘工作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为工作方案)。
三、资产盘活专项工作
结合资产盘点工作,将资产盘活作为本年度资产盘点专项工作予以推进。各单位按照院级公物仓建设要求,系统梳理本单位资产使用情况,理清低效、闲置资产并形成资产清单,纳入校、院公物仓台账。通过研究闲置资产情况,结合实际制定盘活方案,确保资产盘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工作阶段(2023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根据学校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实盘前期准备工作,并根据学校实盘方案做好本单位工作部署;
(二)资产实物盘点阶段(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各二级单位根据第一阶段安排开展资产的实物盘点工作,并按要求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实盘结果和报告的报送工作;
(三)盘点抽查复核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本年度抽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组织盘点抽查复核工作。
(四)实盘信息回写确认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根据各单位最终盘点及时更新资产信息,为未来的资产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五、盘点问题督办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根据盘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各单位下发问题督办单,各单位应在限定日期内完成整改并及时反馈。
六、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崇德东楼1003
联系方式:62514818
联系人:徐占魁,俞卫星
附件:1. 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方案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3年6月14日
(联系人:徐占魁;联系方式:62514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