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关于做好全校非住宅类房屋资源信息网上核对工作的通知

2016-11-08 来源: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组织开展的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我校房屋资源清查工作的整体部署,学校正在对全校非住宅类房屋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我办前期在有关单位的配合下,采集建立了中国人民大学房屋资源信息基础数据库。现请各单位通过“中国人民大学房屋资源网上核对系统” (以下简称“房屋核对系统”)就本单位房屋有关信息进行核对和确认,补充完善房屋资源信息数据,以期达到详细掌握我校非住宅类房屋资源的存量、配置及使用情况的目标。

为做好非住宅类房屋资源信息网上核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此次房屋核查范围包括:所有权或使用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的全部非住宅类房屋,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用房、教室、学生宿舍、生活服务配套用房、地下空间等。

二、工作安排

我办将于2016119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公共教学一楼1405教室召开房屋核对系统工作部署与培训会,对各单位房屋管理员进行培训。请各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务必准时参会,提前20分钟签到。

请各单位房屋管理员和审核员使用“房屋核对系统”核对、完善本单位使用的房屋信息,并于1116日(星期三)16:00前完成提交。

三、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本单位管理使用的房屋资源进行全覆盖自查,做到房屋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工作按时完成。逾期未备案的房屋,学校将依情况进行处理直至收回。

2.对于私搭乱建、违规占用房屋资源的情况,应积极进行自我整改。另外,应特别注意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及地下空间楼道的情况,一经发现,立即整改。

3.对于使用地下空间(含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的情况,各单位应将所使用地下空间全部纳入此次核查工作,要确保用途合法、安全使用,建立防火、防汛等安全使用制度,责任到人。对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占用、未协议备案的情况,学校将开展地下空间专项清理整顿行动。

四、联系方式

房屋清查办公室:黄宾华 62511231

房地产管理科:方慧惠 62515291

工作专栏:assets.ruc.edu.cn(“房屋资源清查工作”专栏)

电子邮箱:fwqcb@ruc.edu.cn



微 信 群:“RUC房屋资源清查工作群”(见图二维码)。各单位工作人员可加入该群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讨论(二维码更新后请联系房屋清查办公室加入该群)。



中国人民大学房屋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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