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7 来源: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各单位:
根据国家及教育部要求,我校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4〕64号)文件精神和规定的办公用房标准,对办公用房的清理情况再行排查。
我校拟于2015年12月1日起对全校各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测量、登记,测量后数据需各单位相关负责人现场签字盖章后报学校领导审核决策。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办公室或综合科留人值守),各单位具体核查、测量时间安排将另行安排通知。
特此。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5年11月27日
(联系人:方慧惠 联系电话:62515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