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关于填报我校房屋出租出借情况清查申报表的通知

2015-04-25 来源: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各学院,部(处),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级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专项清查的通知>的通知》(教财司函[2015]203号)要求,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所使用房屋的出租出借实际情况,认真填写《中央级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清查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的各项内容,并于520日前将《申报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及房屋出租出借协议复印件统一交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汇总。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时完成信息填报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玉丛      电话:62515233

 

附件: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级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专项清查的通知>的通知(教财司函[2015]203号)

                              

                                                        学校办公室

                                                     2015424日  

    附件1:教财司函[2015]203号

 附件2:出租出借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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