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关于2014年物业费、2014-2015供暖费报销工作安排时间调整的紧急通知

2014-11-28 来源: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近日接到教育部通知,自201511日起将改革物业供暖补贴方式,因此今年的物业供暖报销工作必须于20141219之前结束,逾期无法办理。请各单位尽量于2014123日前将本单位相关材料按要求交至资产处。125日之后提交的,一概无法办理。1212日左右各单位可到我处领取确认表,并务必于1216日下班前将签字的确认表交回我处。

特此通知。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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