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2014-11-28 来源: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近日接到教育部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将改革物业供暖补贴方式,因此今年的物业供暖报销工作必须于2014年12月19日之前结束,逾期无法办理。请各单位尽量于2014年12月3日前将本单位相关材料按要求交至资产处。12月5日之后提交的,一概无法办理。12月12日左右各单位可到我处领取确认表,并务必于12月16日下班前将签字的确认表交回我处。
特此通知。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