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办综合事务部
明德主楼1133室82501029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综合管理科
崇德楼东楼1001室62512855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周转房管理办公室
崇德楼东楼1002室62514405申请人所在单位:资格初审,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人才办
人才办:汇总申请,转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资格复审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资格终审,每学期末一次
人才办:确认终审结果,负责人签字、盖章,上报学校
学校:批复终审结果,交人才办
人才办:将学校批复件转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接收终审结果, 根据实际房源,做出入住安排
申请审批业务办理结束